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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宗万阅府项目配电箱供货招标公告

时间:2022-11-18 作者:本站 来源:本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岱宗万阅府项目配电箱供货,招标人为泰安万阅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包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总包单位),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TS-GC-20221028-01002

2.2项目名称:岱宗万阅府项目配电箱供货

2.3建设地点:位于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以南,小井街以北,双龙河以西,规划双龙路以东。

2.4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图纸及清单范围内除电力配套系统外的公区动力箱(含总箱)、公区照明箱(含总箱)、控制箱、户内箱、弱电箱等设备的深化、制作、组装、供货、包装、运输、装卸、送样、复检复试、指导安装、技术培训配合调试验收、缺陷处理、质保及后期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按照工程进度分批次供货。箱体自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30日内运达指定位置,箱芯自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60日内运达指定位置。

2.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404.7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的能力的生产厂家;投标人供应产品应具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及产品检验(测)报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和售后服务能力。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2021年度财务状况表。(单位成立不足1年的,仅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3.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揽过单项合同额不小于300万元及以上(含300万元)的类似配电箱供货业绩【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24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4.3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2月14日9时00分。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设单位):泰安万阅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明堂路59号

邮编:271000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8-6364356

招标人(总包单位):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东西湖区台商投资区东吴大道特1号

招标人(总包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27层

招标人内部监督部门:金年会金字招牌信誉实业有限公司招标监审小组

联系电话:0531-82096990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同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舜华路1117号科汇大厦北区3楼3003

邮编:250101

联系人:孔啸

电话:0531-62306008

电子邮件:609739921@qq.com

8.异议和投诉

8.1异议可以采用线下(书面形式、单位加盖公章)或线上一次性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人和联系方式:

受理人:孔啸

联系方式:0531-62306008

8.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2.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

行政监督部门: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科室:工程建设与安全管理科;联系方式:0538-6236668。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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