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党委与股份公司、集团直属公司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月20日,金年会金字招牌信誉党委书记张志华同志分别与集团直属公司、股份公司党组织负责同志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从责任范围、责任内容、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出规定。
一是明确责任范围。《责任书》规定,各公司党组织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负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纪委(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责任。
二是细化责任内容。《责任书》从坚定政治信仰,强化组织领导,深化作风建设,选好用好干部,加强监督体系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支持纪检(纪检委员)履职尽责等方面,进一步细化了各公司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的具体责任。
三是加强检查考核。《责任书》规定,集团党委负责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重要依据。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责任书》针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因违反规定或者未能正确履行职责出现的8种情况,规定采取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其责任。
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是强化各级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具有重要意义。集团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以此次签订责任书为契机,主动担当作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更多新闻
More- 集团召开党的建设工作会议2023-02-21
- 感悟初心伟力 共话青年担当——投资公司党支部召开发展党员工作2023-01-09